12月25日,郑州市教育局印发了《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3〕54号)的通知,从2024年起,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提高为100分。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总分提高为100分
从2024年起,郑州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提高为100分。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过程性评价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评价,每学年各15分。过程性评价成绩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出勤率、体育课考试成绩构成。终结性评价分值分配为必考项目(20分)、抽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25分)。
必考+抽考+自选总共考5项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考试项目主要分为三类:
素质类包括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运动健康技能类包括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游泳(男女均为100米,泳姿不限)、心肺复苏实践操作;
耐力类包括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在具体分值分配上,必考项目20分,为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抽考项目25分,其中,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四项素质类项目抽考1项,项目分值10分;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和排球垫球3项运动健康技能类项目中抽考1项,项目分值15分。
自选项目25分,考生从未抽中的3项素质类项目自选1项,项目分值10分;考生从未抽中的2项运动健康技能类项目和心肺复苏实践操作、游泳共4项中自选1项,项目分值15分。
抽考项目时间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
抽考项目的确定时间为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郑州市教育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现场参加项目抽选仪式。项目抽选过程完全向社会公开,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抽考项目抽选过程和结果,并向社会发布结果。
评分标准优化
202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 号),提到“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为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同时,注重学生的个体化差异,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促进学生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郑州市教育局征求各方意见,特制定了《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3〕54号),该方案也对部分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进行了优化。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自《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3〕54号)印发之日起,《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2〕6号)废止。
特殊情况学生这样处理
残免考生不参加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考生成绩按当年当地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
病(伤)免考生按照测评细则进行测评,综合测评后得出过程性评价成绩。如果考生在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成绩有缺失,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前申请病(伤)免的考生,终结性评价成绩按终结性评价总分的60%计入总分;考中因病(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申请病(伤)免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未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终结性评价成绩按已考试项目成绩和未考试项目成绩满分的60%之和计入总分。
返郑学生自回郑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在此之前没有参加过程性评价(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按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过程性评价,由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价成绩单,回郑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
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根据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学生毕业时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完整的,外地回郑就读学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其终结性评价需回郑参加由郑州市统一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之和。